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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开始做

交通事故
2024-02-26 09:19: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哪个部位受伤了 治疗费多少
  • 伤残鉴定一般应当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做;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则伤残鉴定应当在一年内做;如果职工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则应当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自行申请或者交管部门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
    2、提供鉴定材料;
    3、鉴定机构对伤残当事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4、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在伤者治疗结束后进行。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做出的鉴定结论通常就作为赔偿的依据。以下是故意伤害伤残鉴定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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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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