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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2015年入职,2016年4月买社保,现在要求企业补缴15年那一部分,请问是按照现在的基数补钱,还是15年基数补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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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10:08: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2015年的社保,那么补缴的基数应该是按照2015年的社保政策规定的基数来确定的。
    追问:员工不肯按照15年基数补怎么办
  • 你好,上述情况,请问公司是否愿意补缴
    追问:企业愿意补缴15年企业部分社保
  • 法律分析:可以补缴,具体政策如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法律分析:按现在的基数补缴。社保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但是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无年限限制,无论多久都可以补缴。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公民补缴社保一般是合算的,一般来说补缴社保需要看个人的需要,如果有用工单位,补缴的话相对划算,因为用工单位在之后需要负担大部分的社保费用。如果没有用工单位,属于自由职业的话,那么是否补缴,则看之前交过的年限,如果年限较长,补缴则比较划算。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以缴费比例乘以补缴系数;
    3、根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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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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