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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离职几个月,原公司还在给我申报个人所得税,但我没有任何收入,怎么处理这个事

劳动纠纷
2024-02-26 15:31: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 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 如果离职后,原单位仍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如果您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您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单位为您补发收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如果是您未取得收入,而回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答会纳入您年度汇算。
    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原单位虚假申报个税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税务检查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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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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