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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查看私人手机侵权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2-23 17:18:3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属于违法行为,手机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下午好,这个是可以帮助解决的,这个是可以拒绝给对方查看的
  • 你好,这边是触犯到个人隐私的,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 属于侵犯隐私。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这边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的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你好 可以拒绝给手机得
  • 领导查看员工手机触犯法律。手机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 法律分析:领导查看员工手机触犯法律。手机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 法律分析:侵权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
    如果该手机属于工作手机,单位查看工作相关信息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如果是个人手机,在未经过同意翻看、泄露、公开的行为都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即便是个人违规了要检查或者涉嫌刑事犯罪,也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和流程来处理,单位无权随意查阅个人手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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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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