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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如何联系起诉人

刑事案件
2024-02-25 13:49:2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这边建议你通过执行法院联系申请人。
  • 你好,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与案件的主管法院联系,由法院协助联系起诉人。
  • 你好!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通知被起诉人有关诉讼信息、开庭信息等
  • 你好,这个如果联系不上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去进行联系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这边建议直接起诉。
  • 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联系
  • 你好。
    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想还钱但找不到申请人,你可以直接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将情况告知他。然后将你的欠款打到法院的账上,法院会自行给你出具结案通知书,并屏蔽失信人。
    申请人是否找到,与你关系不大。
  • 失信被执行人玩失踪办法如下:
    1、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被执行人为失踪人,然后由其财务代管人从被执行人的财产中履行执行义务。
    2、如果被执行人执意不出现,财务代管人也不履行义务的,还可以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采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拍卖的办法,来清偿其欠下的债务。
    3、同时,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字、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
    (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诉,法院在接到申请以后,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诉成功,那么在3个工作日内会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提前解除,那么需要履行了全部的义务,然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提前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你好,失信被执行人如果需要移出法院失信名单,可先联系案件执行法官,通过法官与起诉人沟通,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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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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