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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世后有一所房屋拆迁,后经我们兄妹三人协商,以我弟弟的名义进行拆迁,拆迁所得三人均分,有书面协议和录音为证。现在我弟弟突然去世,按法律规定我弟妹和我侄女是继承人,她们不承认我弟弟的承诺,想全部占有拆迁款和安置房屋,我们怎么办。我们想起诉但不知起诉谁。有清楚这方面法律的专家能解答一下吗?

征地拆迁
2024-02-23 17:42:46
共有23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将你弟媳、侄女儿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或确认之诉,并提交之前与您兄弟之间的分割協议及
  • 你好,可以起诉你弟弟的继承人,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您这种情况需要起诉弟弟的继承人,通过公有财产分割的方式来主张相应权益。
  • 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弟媳妇和侄女,要求依法分割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
  • 你好,可以起诉你的弟媳和他的子女,来处理这件事情。
  • 可以提供咨询、起草法律文书以及案件代理
  • 起诉母亲的所有继承人和弟弟的继承人。
  •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起诉主张权利
  • 您好,这个是可以起诉弟弟的所有继承人
  • 需要具体看看拆迁协议,可以见面详谈
  • 可以起诉继承人,具体可沟通一下
  • 您们可以起诉解决,从来源上说起
  •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给您回电咨询
  • 请问拆迁协议签了吗,怎么签的?
  • 根据您说的情况,可以按协议分割
  • 您可以根据书面协议和录音起诉
  • 您好,可以起诉弟妹和侄女。
  • 你好,谁造成的起诉谁的。
  • 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 1.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死亡的情况。
    2.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要以到法院起诉。
    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带上原房子的房产证、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死亡的情况。

    2.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要以到法院起诉。

    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带上原房子的房产证、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一起到公证处办理。
  • 可以把不承认承诺的人一起起诉
  •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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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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