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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昨天我家超市卖了一包过期方便面 然后被投诉了 今天市场监管来检查有两包 ,但是市场监管要求明天去交2500罚款 ,超市开店13年了第一次被投诉 首次出现有过期食品 ,首次不应该是警告么怎么还罚钱

损害赔偿
2024-02-23 09:25: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在对方举报前没有沟通吗,按说应该有沟通。如果确认不是自己家店铺的产品,可以免于处罚。可以根据商品的批号,来溯源。
  • 依法维权, 协商解决处理,进一步沟通我
  • 超市卖过期食品的处罚如下:
    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超市过期食品处罚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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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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