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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写按甲方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这种合同能签吗

劳动纠纷
2024-02-23 11:51:5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为:“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我查了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都是这样约定的)”的条款,是合法有效的。这个合同条款有一个前提: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不违法律的规定,同时这个支付制度的制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程序规定。此约定条款符合前者就有效的,如果违法或没有按第4条规定而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的话,这条约定就不合法且无效的。
  • 可以签订,但需明确具体标准并确保不违反最低工资等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细化甲乙双方关于薪资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等方面的约定以
  • 你好,认为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可以拒绝签署
  • 如果劳动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先别签字
  • 那您要知道甲方薪酬制度是什么
  • 最好约定清楚,不然不明不白
  • 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 劳动合同中绩效工资不一定要写明。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既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中绩效工资不一定要写明。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既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不会写入合同。
    只有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然后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既可。
    如果企业制定有完善的考核制度,可以将该考核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一般来说,大型企业对于待遇发放都是及时足额的,但在签订合同时,会刻意规避法律风险,不将部分报酬写入合同而是以其他补助或不固定奖金形式发放,虽然发放是定期的,但这样一旦遇到纠纷,劳动者维权时往往会遇到举证难,举证无法被采信的尴尬境地,最终多数都是以合同约定来维权。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会明确工资的组成部分,对于补贴是由特殊的津贴构成,未说明是否是交通补贴还是饭补或者是其他的费用补贴,具体的是否包含在工资内要依据各单位的情况而定,各单位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你的问题是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数额,这种情况是常见的。如果你有意这份工作,是可以签的。但应该向用人单位进一步询问协商,保留口头承诺的证据,或观察同岗位其他劳动者的情况再做决定。虽然报酬数额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这种情况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日后由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你要注意保留好工资条和工资银行卡发放明细,以便以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委和法院一般会以劳动者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为依据确定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在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为:“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我查了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都是这样约定的)”的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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