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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开工车间主不知道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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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7:34: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打工的工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算是劳动关系。工人在工地提供了劳动,发生了实际用工的,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不论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工厂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拨打投诉电话,也可以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办公地进行当面投诉的。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法律分析:工厂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拨打投诉电话,也可以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办公地进行当面投诉的。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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