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婚了,已分土地,但村上把我田土给了别人,并已发农村土地承包证书给对方,我已经失去田土二十多年了,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4-02-22 02:00: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在承包期内村里强制收回承包土地,很明显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承包期内,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农民的承包土地!强制收回的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强制收回,你可以凭你的“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诉至人民法院。
  • 夫妻离婚后解决土地分割的事项如下:双方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均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以将土地按份划出、各自经营,土地无法分割的,双方轮流耕种;仅一方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归属该方,但应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1、农村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