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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因大病导致生活困难子女外出副某公司做合同工、公司帮助子女买了常规保险、父或母申请低保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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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22:41: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申请大病低保的条件如下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 有影响。
    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都必须尽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不是户口不在一起就没有任何关系的。
    按规定子女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有赡养能力的必须取消父母低保。
    因为子女有钱缴养老保险就有钱赡养父母,违反规定的。
    所以影响父母低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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