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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处理完后 保险公司赔偿太少 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4-02-22 15:02: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那只能到法院立案起诉保险公司和司机了
  • 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或者协商处理
  • 您好,已经签和解协议了吗?
  • 处理交通事故后的理赔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提供相应的票据、凭证;
    4、双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完毕的,其家属还要钱的,当事人可以拒绝赔偿。赔偿仅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方式如下:
    1、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2、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3、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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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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