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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离职,但工厂不给要工作到29号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22 09:13: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工厂应当在你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追问:可是工厂说系统坏了,要我工作到29号
  • 你好,这种情况尽量协商解决。
    追问:工厂说22号后不去 工作就扣我工资,还有我20号前工厂给我单价是28,20号后给我的单价是23一个钟,我该怎么办?
    解答:离职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单价不能变。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离职时间建议和公司商议
  • 你好,根据签订的合同判定的呢
  • 劳动者在厂辞工了,能要求结清全部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一、厂里不给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1、厂里不给办离职怎么办,若厂里不批辞工,可先书写辞职信,一式两份,用快递寄送一份至公司人事部,保留副本和快递回执单。30天内或3天后可以去结算工资,只要履行告知义务即可。若到时不结算工资,可带上辞职书副本和回执单作为证据,去当地劳动管理站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1、如果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 1、劳动者向工厂辞工不被批准的,可以与工厂协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离职即可,不需要批准,克扣工资到劳动局投诉处理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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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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