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男方赠予女方的衣服一千多,手机五千需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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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恋爱期间一般性的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赠予,视为一般性赠予,分手后通常不得要求退还。
在恋爱期期间,基于结婚的目的,给予对方比较贵重的财物或比较大额的转款,因此这种自愿的的赠与行为,视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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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法理,在恋爱关系中赠送礼物属自愿行为,如无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例如欺诈、胁迫等),单纯因分手要求返还款项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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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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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赠予的证据链是一般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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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赠予的财物,分手后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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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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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财产,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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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的赠与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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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要看具体情况,没有大额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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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赠予行为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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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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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恋爱期间自愿赠与原则上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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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