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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24-02-21 14:40: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 拆迁安置房公证如下:
    1、公证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买卖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
    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三条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购买安置房怎么找公证处公证:
    1、财产公证一般在婚前进行,很少在婚后进行,夫妻双方要多沟通协商,不能我行我素;
    2、结婚购买定向安置房后,夫妻双方应准备所需材料;
    3、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财产协议内容审查财产权利证明,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骗、误导;
    4、婚后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财产协议。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凭收费收据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迁安置房公证如下:
    1、公证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买卖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三条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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