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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户口,本人以结婚并且有两个小孩子,去分户时被拒绝,理由是没有房产证,然而去申请宅基地又被拒绝,理由是还未分户,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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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8:58: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办理户口分户,只能与户主协商解决此事(年满18周岁,只是分户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一,为便于说明,以贺州的户口分户条件为例,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办理户口分户,只能与户主协商解决此事年满18周岁,只是分户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为便于说明,以贺州的户口分户条件为例,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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