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总承包单位名称怎么填写

建筑工程
2024-02-20 22:30: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委托单位(甲方)与承揽单位(乙方)姓名;
    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与工程承包方式;
    3、施工时间;
    4、甲方与乙方工作内容;
    5、验收和标准;
    6、工程款付款方式;
    7、违约责任与质保期;
    8、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原则上,这是一份有效合同。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时常遇到,比如合同抬头写的是总公司,盖章的却是分公司,还有建筑公司盖事项部的章。
    但为防止纷争,建议还是规范一下,合同抬头名称和盖章名称最好是前后一致。
    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1、承包人,承包人也可以称作承包单位,施工方等。法律上对承包人有3项要求,第一项是要求承包人必须要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二项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颁发的营业执照,第三项是需要工程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在根据资质的等级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也分好几个等级,每一项等级所承揽的工程是不一样的;
    2、发包人,发包人有时候也可以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等,法律上对发包人的要求有2点,第一点是发包人有合法的发包资格和工程。第二点是发包人对于自己所发布的工程,要有支付能力;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合理使用期限内质量保证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