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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的弟弟的孙子结婚的话算近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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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9:16: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近亲指的是血缘关系较近的亲属,如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和部分旁系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算
  •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到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咨询
  •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上的近亲。
  • 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就可以被认定为是近亲结婚,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结婚;以及当事人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结婚;当事人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属近亲。近亲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以自身为一代向上数,父母为一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代,也就是说你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生育的子女及孙子女、外孙子女属于你们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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