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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婚了,但是我抚养权在爸爸那里,我已经结婚了,想登记结婚,可以拿他们离婚后妈妈给的户口本办理吗

婚姻家庭
2024-02-20 12:27: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成年就不存在所谓抚养权了。
  • 办理结婚的按照个人身份,如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或者华侨以及外国人,需要携带的证件不同。如是内地居民的,要求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户口本显示未婚的,即是离婚后未作更改,但是有离婚证可以证明其个人确无配偶,具体材料要求建议您要以当地民政局要求为准。
    婚姻登记条例》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可以去民政局办理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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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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