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派出所上门让去办理居住证

其他
2024-02-19 22:36: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办个居住证,警察上门是核实情况,核查居住登记,核实居住信息是否准确。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1、居住登记。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2、居住证办理:
    (1)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流动人口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打印《居住证申领表》和《居住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法律分析:居住证是立等可取的证件,一般不提供网上办理进度查询。其次居住证是在当地公安(分)局的户政服务大厅办理。若是在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只需要等待一周就可以去领取。
    派出所大多都会建议你直接去公安(分)局的户政服务大厅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