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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家公司离职,公司同意我交接完工作离职,现在告我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21 12:29: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仔细查看公司的起诉状,积极应诉,如果确实没有证据的话也可以不用理会。
  • 你好、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才能有针对性的给出合理化建议。
  • 是怎么造成损失的,具体的损伤情况呢?
  • 法律分析:要根据公司的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解除则还是属于公司员工。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是否要赔偿公司损失是以员工离职是否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条件的,这个应当由公司证明。员工造成损失发生时间的一年内按照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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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