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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一个亲人被别的打了 威胁她 我们找人打回去 犯法吗

损害赔偿
2024-02-22 14:39: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打建议及时报警,申请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 当然违法,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侵害进行时防卫),则会根据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被别人打了应当报警处理,同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对方不赔偿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打人者给予赔偿。报警后警方会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打他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无论是否是对方进行挑衅,要依据被打者受伤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被别人打成轻微伤,一般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对打人者,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如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事人还应该积极退赔受害人的损失,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真悔罪,可以从轻处罚。
    对方有权不接受民事调解,即便对方接受调解,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检察机关还是会依法提起公诉的。除非,检方经案件审核后,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基本就有可能构成检方不提起公诉的条件或情形了但是,这个并非是必须的,很大程度上,由案件事实以及其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检方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前没有案底,且检方最终提起公诉,那么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向人民法院争取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你好,打人是违法的。建议您这边尽快报警处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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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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