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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一起合伙做劳务清包,工程款都被合伙人拿了。也不发人员工资。最后是我垫付了人员工资,现在打他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我应该怎么办呢?也没有协议。只有电话通话记录和录音。

劳动纠纷
2024-02-19 17:19: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什么时候工资的呢
  • 您好,您可以与工人沟通,解释自己现在没有拿到工程款,让工人直接向劳动局举报要求总包方支付工程款。如果举报不受理,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当然首先打电话到工厂管他们要钱,如果不给的话,那么必须你本人去一趟,先找他们协商,再不给的话直接找当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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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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