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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女方是丧偶再婚,在外地,可以让父母帮忙拿死亡证明吗

继承
2024-02-21 10:32: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是丧偶再婚,在外地,可以让父母帮忙拿死亡证明吗?
  • 丧偶再婚的,需要的手续与结婚的一样,只是需要提供丧偶一方的死亡证明,因为死亡之后,婚姻关系自然就终止了,另一方可以随时与别人进行结婚登记,并且不要特别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夫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没有死亡证明,另一方是可以带上火化证明等资料到民政部门办理丧偶登记的。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材料就可以再婚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如果配偶去世后,另一方再婚在当今社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丧偶者再婚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与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证件是一致的,只需要提供配偶者死亡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提供丧偶者配偶死亡一方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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