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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婚前有一个宅基地盖的房子,父母出资。,然后拆迁了,婚后又批了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父母出资。如果离婚,会给女方分吗

婚姻家庭
2024-02-19 13:54: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宅基地是属于谁的呢
  • 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并且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决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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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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