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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给公司垫钱买了东西,几千块钱一直不给报销,半年了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19 10:49: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直接向公司财务写一个报销凭据!
  • 你好,可到所在地人社局投诉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证据吗
  • 法律分析:如果给公司垫付钱后,公司不给报销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保存好为公司垫付的相关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返还
    职工垫付费用公司不给报销,如果能证明该笔款项是用于单位经营,则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垫付费用。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如果给公司垫付钱后,公司不给报销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保存好为公司垫付的相关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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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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