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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老公脑出血做气切手术后,气管出现塌陷狭窄经多次治疗还是不行,这算不算医疗韦故

医疗纠纷
2024-02-19 18:53:4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需要证明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如果您觉得医院诊疗存在严重的过失,您可以保存如病历类似的治疗期间的证据,申请相应鉴定。
  • 看一下诊疗方案手术的目标是否达成?如果没有达到手术的目的,或手术留下其他的瑕疵后遗症,可向其他专科医生咨询,参考意见后决定
  • 脑出血严重的需要做气切手术,气管出现塌陷狭窄的,呼吸中枢受损,经多次治疗还是不行,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鉴定的
  • 你好,医生有无说这方面的风险
  • 发生多久了方便电话吗

  • 算不算医疗事故不是随便个人说了定,按规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为医疗术事故,确定了责任比例,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你好,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建议申请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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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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