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结婚后,男方让女方住娘家不接女方回家,起诉离婚的话会有赔偿嘛

婚姻家庭
2024-02-20 11:30: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指的赔偿事项是什么,详情可联系讲解处理
  • 你好,具体看男女双方在过程中有没有过错
  • 您好,是什么时候结的婚
  • 起诉离婚如下情况下可请求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仅有一方存在前述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申请离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起诉离婚如果是有法定的过错情形,是要给对方赔偿。反之,则不需要。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起诉离婚不需要赔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只要没有在婚姻中出现过错,就无需赔偿对方。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自己的配偶造成精神损害,就无需因为自己先提出离婚的行为而给予对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