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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的户口,想迁户口,分的田地国家会不会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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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23:0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应按照当地政策处理
  • 法律分析:迁户口原来的身份证要回收。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户口迁走后老家土地还有没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户口迁出之后如果还是农村户口,对该土地还是有使用权的,可以根据个人想法进行选择,决定是否还继续使用这片土地,还是给国家回收这片土地;
    2、如果说户口迁出之后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这个时候土地就会被回收,不能够再使用了,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因为土地是供农村户口的农民进行耕种使用的,既然已经变为了城市户口,就不能够再继续使用了。
    户口迁移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且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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