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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医院输液,发现输错了液体,现在还没有不适的症状,该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
2024-02-19 07:29: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女儿在医院输液,发现输错了液体,现在还没有不适的症状,投诉到卫健委
  • 法律分析:如患者出现了输液反应:
    一、迅速切断输液药物停止原药的输液,立即及停止输入一切药物。
    二、给予平卧吸氧,饮用温开水,注意保暖。
    三、如严重的输液反应,需要静注盐酸异丙嗪25-50毫克,立即给予地塞米松注射液10-15毫克或静脉输注抗过敏治疗。
    四、此时观察患者情况,给予心脏、血压、体温、脉搏、血氧饱和度等监测手段,观察患者症状是否有恢复。
    五、如患者症状持续不恢复,可以给予多巴胺、肾上腺素静脉泵入或静脉输注。必要时可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治疗。
    六、还应补充液体,混合糖盐水和电解质为最佳的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针对此事,首先患者需向卫生局和食药局进行投诉,借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其次找一个政府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察看输液袋是否过期,是否属于医疗过错。
    如果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结果,则需要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根据鉴定结果走司法途径起诉医院。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投诉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法律分析:如果认为是输液引起的症状首先要证明确实和药物有关系!如果没有出现严重后果就不是医疗事故,算医疗差错!一般和医院协商解决。若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医院需承担刑事责任。
    并可向医院要求侵权责任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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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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