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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债 想民事诉讼起诉他 准确地址没那么完全 只确定到他的小区 可以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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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12:17:1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解决, 起诉准备诉状和证据, 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起诉立案
  • 根据你的描述,需要知道对方的准确的身份信息。可致电详询。
  • 需要有具体的身份信息,出生年月日及联系电话
  • 可以查询对方的户籍所在地
  • 一般因欠款引起的纠纷,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需要到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或所在地法院起诉,或者也可以向双方欠款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够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欠款不还没有对方地址的,可以根据其身份信息查询,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不一定要去欠债人的当地法院起诉,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和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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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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