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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机动车发生轻微刮擦,交警支队判对方全责,我方应该怎么操作

交通事故
2024-02-22 18:21: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与对方协商赔偿 联系对方保险公司 协商不了的法院诉讼
  • 按事故责任大小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 您好 您这边可以要求全责方索赔的呢
  • 你好!事故发生地在哪里的
  • 事故处理流程:
    1、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向上级交警申请复核;
    2、按事故责任大小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被认定为全责,且对方伤情为轻微伤,要按照其进行治疗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标准进行赔偿。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轻微伤,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治疗所产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必要的营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供法律服务。对方承担全责的情况下,双方保护证据后撤离现场,然后由双方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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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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