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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没有犯过法,受过任何处分,被无缘无故非法监视了,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2-18 18:00: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非法监视他人生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法律对于非法监视的定罪一般是按照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进行定罪处罚,对于此罪的定罪必须符合两个法定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因此非法监视行为的定罪处罚必须按照上述的法定要件进行处理,从而准备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非法监视包括监视私人活动的范围;行为人应当在主观上具有过错,且该过错应当是故意,即知道他人的活动属于私人活动,故意进行监视,使被监视人的私人活动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暴露在其监视之中;非法监视私人活动所侵害的权利是隐私权,受到损害的是隐私利益。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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