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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改成一个人的名字还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2-19 10:01: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证改成一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变更为一方所有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或者没有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其他关系,如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等,将房屋变更为一方所有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或者没有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房屋仍然属于原所有人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你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处理。同时,你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和帮助。

  • 一、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结婚后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的规定,视为只对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果房产证更名并未进行公证,且“共有情况”一栏未注明“单独所有”,则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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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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