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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拍卖了,多余的钱能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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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17:03: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偿还以及扣除相应的司法拍卖等相关费用之后有剩余款项的话是返还的
  • 多余的钱是需要返还的
  • 法律分析:房根据法律规定房子被拍卖后多余的钱,需要返还给被执行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
    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 法律分析:房子被拍卖后多余的钱,需要返还给被执行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房子被拍卖后多余的钱,需要返还给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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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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