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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给企业钱,企业破产,但在企业破产前已经将借款还给个人,那么之后清偿的话,个人需要将这笔钱还给企业吗?

债权债务
2024-02-20 16:16: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企业破产,个人借给企业的钱属于破产债权,仍然应当由企业偿还。
  • 你好。你是要咨询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问题吗?
  • 如果已经偿还的话,则不存在该笔债权的
    追问:能告知原因吗?破产法第三十二条对这种情况无效吗
  • 您好,如果重复还钱,需要归还
  • 你好,一般不需要给企业的。
    追问:能告知原因吗?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这种情况无效吗?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企业破产并不是就不用还钱了,仍需要还钱。企业破产后要进行破产清算,按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顺序劣后的债权可能得不到清偿,或者得不到全部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我们都知道在我国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在欠下债务,形成的债务债权关系之后都是需要进行偿还的, 但是社会上同样存在着大量欠债而无力偿还的情况而对于公司而言,这往往被称为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债务需要个人偿还。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综合上述,公司宣布破产所欠的钱是需要还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宣布破产后,应按照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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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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