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方全责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3-19 13:53:19
共有29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应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涉及隐私可以电询,为您详细分析。
  • 是什么样子的交通事故,对方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 你好 你这边遇到的问题,能够详细跟我讲一下嘛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一方全责如何赔偿,您号,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 你好,请问无责方多大年纪?需要住院吗?
  • 你好 有没有人受伤啊 详谈一下
  • 您好,一方全责如何赔偿可以帮您解答
  • 一方全责如何赔偿?
    伤者是哪一方?
  • 你好,一方全责的话负事故全部责任
  • 您好,是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吗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你好,一方全责另一方受伤了吗
  • 结合伤情等实际情况进行理赔
  • 你好,全责具体情况讲一下
  • 您好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 你好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索赔
  • 你好,受害一方伤情怎么样
  • 你好,一方全责如何赔偿
  • 您好,根据法律相关规定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啊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 法律分析:被撞对方全责的,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可以根据误工减少的收入确定。护理费可根据护理人身、护理期限和护理人员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伙食费、营养费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向对方作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对方全责由对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对方全责的则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那方面的责任,我们协助你
  • 无责方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查看全部2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怎样确定
医疗事故纠纷 70
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1505
病人护理费及护理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 595
损害赔偿营养费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 11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