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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交的书费,年后不去哪所学校上了,学校不给退书费,合法吗,幼儿园的书费

合同纠纷
2024-02-18 15:03: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先去和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教育局投诉。一般情况下,教育局都有关于民办学校退费的管理办法,具体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 法律分析:看情况而定,幼儿园退学费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保教费退费规定为: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学校不退学费怎么投诉
    如果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
    如果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
    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学籍吗
    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学籍吗
    依据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学校保护法的具体内容
    学校保护法的具体内容
    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4、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5、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5、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7、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7、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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