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签的时候说半年到6月30号,1.29到2.4是试用期,2月5号是第八天,2月15号录指纹,2月14号签的合同,说的是试用期一个月,但是另外签了一份可持续上岗协议书,然后这份协议上面签的是到6月30号,如果在此之前离职的话需要赔偿违约金10000元,请问一下在试用期提离职的话需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劳动纠纷
2024-02-19 16:17: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单位给你花了专门的资金,提供了专门的培训,并且你们之间签订了有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一般不支持向员工主张离职违约金
  • 法律分析:
    1.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2.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3.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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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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