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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户口迁出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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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16:10: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按照申请人、请求事项、申请原因等内容书写。
  • 申请书的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接着写明申请的意图,简要说明申请目的;申请书的正文主要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迁户口申请书书写格式为:①题目,在首行的中间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如果不是手写而是电子版,那么就将题目居中加粗加大字体。②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是需要写上称呼的,在称呼的后面要加上具体的公安局和派出所。
    ③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和出生的年月和身份证号和地址。④写明迁户口原因⑤写上迁户口申请。写明了具体的原因之后就要标注上自己的户口想要从哪里迁移到哪里,一定要有具体的地点,然后写上“希望批准”这几个字。
    ⑥结尾称呼,写上“此致”和“敬礼”,最后签名写上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迁户口申请书的写法:首先写明标题“迁户口申请书”。然后写明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迁移相关事实、理由、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等主要内容。最后申请人签字,写明送达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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