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出狱时的流程为:
1、按照监狱的规
定结算罪犯劳动报酬并领取《出监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审核表》,交给罪犯本人签名确认,报监区长审核;
2、签发释放证明, 正本给被释放人员,副本、《出监鉴定表》及判决书抄件移送安置地
公安机关;
3、释放时,发给路费;
4、刑满出狱人员持原户口和和身份证、刑满释放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恢复户口,派出所应按照户口管理规定给予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