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
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哪些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