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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导地办理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2-21 08:56:2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要求不同,可以异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民办发〔2023〕6号):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符合至少一方在起诉地居住超过一年以上,即经常居住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希望可以解您之忧、达您所愿!
  • 你好,请问离婚是否有小孩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纠纷等等
  • 您好,有当地满一年的居住证即可办理
  • 你好,我这边可以给你提供法律服务
  • 你好,这边是需要起诉离婚吗
  • 你好,符合情况的是可以的。
  • 你好,可以在导地办理离婚L
  • 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并且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够在异地办理。想要异地离婚,那么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看夫妻一方有没有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需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还应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合法合理的处理,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离婚协议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并执行。
  • 异地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不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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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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