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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服装店做事现在离职了,现在店里说丢衣服了需要我来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2-18 20:57: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店内丢衣服的时间是您还在任职期间吗?任职期间知道丢东西吗?有规章制度约定丢东西的承担吗?您上班期间有没有擅离职守?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最终责任的承担。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 您好,报警解决。是否承担责任,须看你是否有过错
  • 你好,员工获得赔偿金主要有以下途径:协商解决;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监察举报;信访。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就劳动关系解除达成赔偿的协议。
    2、调解。如果本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3、仲裁。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监察举报投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这个看离职多久了?如果长时间好几天才跟你说,一般除非有证据,你可以不用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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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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