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夫妻期间妻子要求丈夫工资自愿一半赠送给妻子,最后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法吗

婚姻家庭
2024-02-17 17:55: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根据法律关于赠与方面的法规来说,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如果对方没同意的,是效力待定,需要经过另一方的效力追认。如果夫妻一方赠与的是自己按照法律或者相关协议规定属于个人财产则不会存在这个问题,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赠与他人共同财产的行为,若经得另一方同意的,或自行赠与个人财产的,该行为有效;若未经得另一方同意的,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内财产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只要没有进行特别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别约定指定一方赠与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