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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丈夫负责房贷,妻子负责抚养孩子的费用,男方有婚内出轨且家暴行为但未存留证据,现丈夫想逼迫离婚,想分走家里房子且不承担孩子费用,妻子收入能力不及丈夫,且丈夫存在若不达条件离婚前后报复的行为可能,请问妻子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2-18 11:01: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妻子目前是否想离婚?要求分割财产
  •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吗?
  •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离婚的,共同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后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需满足法定情形。即只有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且另一方无过错时,另一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算清楚自己大概能够分的财产以及防范男方转移财产情况;男方若存在出现出轨或者家暴等情况的,积极收集证据,请求男方支付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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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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