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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份我卖了一套还原房,2020年离婚协议书给了前妻,去年十月前妻经法院判给了她,买房子的说是诈骗,成立吗

刑事案件
2024-02-18 10:2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你在去年七月份卖了一套还原房,而这套房子在 2020 年的离婚协议书中已经给了你的前妻,并且在去年十月法院也将这套房子判给了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卖房时没有告知买家房子的真实情况,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如果买家认为你的行为构成欺诈,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你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建议你尽快与买家协商解决此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你一套房给了前妻,后来2023年10月法院判给了她?她是谁?
  • 如果已经通过法院判决将房产给予前妻,且在判决书中没有其他约束条件或限制,那么这个交易应该是合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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