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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干家政的,对方诬陷我拿他的衣服要求我赔偿1w,我给对方翻了我的包一类的物品以证明,这事过去了,我又换了另外一家干,在近日突然收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对方告了我偷盗,于是我到了派出所讲述了这事,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落下来一些细节,去了派出所 打算再补充一下,然后警察看到我问我怎么又来了,并让我离开。这件事算是结尾了,但是我并没有收到对方的道歉。请问我是否可以告对方诽谤?

人格尊严
2024-02-16 21:14: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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