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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修房子占了邻居家的一点宅基地,现在邻居家要求赔偿,该怎么赔偿,有什么赔偿标准嘛?

征地拆迁
2024-02-18 15:25: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至于赔偿标准,根据我所知,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占用的宅基地面积、土地价值、邻居的损失等因素进行确定。
  • 你好,占用多少土地,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金额
  • 你好,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 邻居建房占道影响他人家里出行,不该申请赔偿。
    应该和对协商,让对方将道路给让出来,如果不让出来,可以找相关部门来协调。向对方要申请赔偿,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对方建房占的是公共道路,不是当事人的土地。
    所以对方是不可能给当事人赔偿的。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你好,占了宅基地需要对村民进行补偿,而且补偿不应低于村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如果补偿低于这一标准,当事人应当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可以,但需要赔偿。村里修路占用农村的宅基地,肯定是会针对占地修路出台相关的补偿政策。《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关于补偿标准,国家给予原则性框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建议按照当地的土地转让市场价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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