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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律保护令

刑事案件
2024-02-16 00:07: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法律保护不需要特别申请,具体还要看你受到怎样的人身威胁。如果对方只是偶尔对你说说狠话,并无其它行动表现,在目前的法律规范上,是没法作为违法处理的,也就不能提供保护;如果对方多次以语言、文字向你进行恐吓威胁,没有造成其它严重后果,那请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录音或者截图,向派出所报案,经调查后可以给对方最高为行政拘留的处罚;造成后果的,按照实际造成的后果处罚。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只规定了诉讼关系中的证人可以申请法律的权利,其他的没有。当然如果你遇到了正在发生的可能造成你受到伤害的现实威胁,那就打110叫警察来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要想申请司法保护,只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人民法院审理同意后,可以提供司法保护的。需要走法律程序的。
  • 一般来说,法律保护不需要特别申请,具体还要看你受到怎样的人身威胁。如果对方只是偶尔对你说说狠话,并无其它行动表现,在目前的法律规范上,是没法作为违法处理的,也就不能提供保护;如果对方多次以语言、文字向你进行恐吓威胁,没有造成其它严重后果,那请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录音或者截图,向派出所报案,经调查后可以给对方最高为行政拘留的处罚;造成后果的,按照实际造成的后果处罚。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只规定了诉讼关系中的证人可以申请法律的权利,其他的没有。当然如果你遇到了正在发生的可能造成你受到伤害的现实威胁,那就打110叫警察来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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